化妆品进口
/ HUAZHUANGPINGJINKOU
化妆品标签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标签标注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
具有进出口化妆品标签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为“标签持有人”)应当向检验检疫局申请标签备案。
标签持有人申请标签备案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持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 持有经检验检疫执行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
标签持有人申请标签备案时应携带下列材料之一:
1. 持有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 持有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
检验检疫局业务主管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复核,合格的进行备案编号并录入标签备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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