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报关需提供的资料
1、核销单
2、发票(四份)
3、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上海市商务局科技处核发)
4、报关委托书(十八里店海关购买)
5、货物统一使用快递公司包装物,填写运单和出口特殊货单/货交接清单
6、合同或订单(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软件说明
8、软件版权说明*
注:画“*”的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报送货物与资料
1、软件出口报关登记:与上海市商务局科技处联系登记出口报关事宜(电话85163103\3123)
2、登记后转告快递公司取件
注明:此项服务仅适用于每单合同至少5万美元,且货物重量不超过0.5公斤的软件出口业务。
此项服务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起开始试行。
三、其他有关说明
(一) “核销单”,须持在上海海关办理的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和操作员本人的身份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外汇管理部出口收汇核销科领取。
(二)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的申领流程是:
1、到所属制卡代理点领取并如实填写2张表格,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它们分别是:《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
其中《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企业法人卡持卡人信息及企业操作员卡持卡人信息,申请企业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申请企业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以下内容。企业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本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份。
2、由工商、税务、外贸、海关、外汇部门对企业用户进行资格审查,并购买了IC卡、读卡器、Oracle Lite软件以及向中国电信申请了17999帐号后,由制卡代理点为企业制作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文件(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及《报关员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领卡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明到制卡代理点领取企业IC卡。